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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五晚上P弟兄和S姐妹来到团契分享“真爱与性”,是很棒的讲座。基于他们多年的恋爱婚姻关系和由此对神的认识,很坦诚也很专业。听到P弟兄讲到上帝设计婚姻背后的原因和用意,不禁深深感动。P弟兄列出一些很有启发的概念:
  • Sex vs 3D Sexuality
  • Sexual Purity vs Sexual Integrity
  • Physical Virgin vs Soul Virgin
  • Sexual Activity vs Sexual Intimacy
  • Heterosexuality/Homosexuality vs Holysexuality
 
通常谈到性,我们立马想到的就是身体上的性行为、看得见的性活动、标签化的性取向,有这样的联想是合理的:简单的定义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和管理相关的社会行为。更何况,大多数人也确实难以想象“性”会是什么超出这些表面活动以外的东西了。
 
我在家是这样被教导,在学校也是,在社交网络上更是,“性”就是身体的欢愉,肉体欲望的释放,是正常的生理需求。在教会中呢?情况很微妙。我在基督徒家庭长大,从小就被教导女生要洁身自好,听说有的教会不为有婚前性行为的新人证婚,也读到圣经中因发生淫乱而受到惩罚的例子。这些信息似乎都在告诉我:性是不圣洁的,是属肉体的行为。当然,以上讲的都是婚外的性关系,可问题是,婚姻内美好的性关系却鲜少被提及,由此造成了我对“性”较为负面的印象。
 
对于某些复杂的事物,我们常常通过定义它的反面来描述它。比如,正确的性关系不是随意的性行为,不应该婚前失贞,更别谈同性恋...... 那到底 “好的性” 是什么?不知道,说不清,反正不要触犯那些规条就行。其实这是我们对棘手的事物采取了逃避与偷懒的措施。
 
可尴尬的是,人类失败的历史告诉我们,规条就是用来打破的,界限就是用来穿越的。
更何况,在不同的文化与民族中几乎无法使用同一个模版,对 sexual purity, physical virgin, sexual activity 的定义也不一样,那这些禁令又怎么会具有迁移力和生命力呢?
 
非律法说“不可起贪心”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然而,罪趁着机会,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;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(罗马书 7:7-8 和合本)
 
如果律法在罪人身上有用,耶稣就不用来世上了。
 
福音书记载过,一个律法师为试探耶稣,问耶稣哪一条是最大的诫命。耶稣对他说:“你要尽心、尽性、尽意爱主 —— 你的神。这是诫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爱人如己。” 这给律法师整懵了:本来期待你说某一条 “不可XXX” 的诫命我好找漏洞攻击,你这下来了个尽心尽意爱神爱人,把我这个专业文士整不会了,教科书上不是这么写的呀。殊不知耶稣的话总是不落圈套,反而直指要害。
 
同样,P弟兄这里列出的 Sexual Integrity / Soul Virgin / Sexual Intimacy / Holy sexuality 也是对常规的超越,打破平面化和二元化的思维模式,让我们有3D Sexuality的概念。性不只是被动地满足道德、社会、宗教上的标准,更是主动地追求神在创造性/婚姻时赋予它的意义—— 彰显三一神内部彼此相爱的美好、指向基督与教会之间舍己顺服的关系。这听起来很难,但非如此认识,我们就不能真正地享受婚姻这份礼物,没有捷径。
 
另外这次分享还提到上帝的创造,人类大脑的三层结构、婚姻的设计等。我很被婚姻起初的用意打动。
耶和华神说:“那人独居不好,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。” (创世记 2:18 和合本)
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。(创世记 2:24-25 和合本)
 
P弟兄问:神为什么要创造夏娃呢?只有祂和亚当不是挺好的吗?亚当为何需要另一个配偶呢?因为上帝是关系的神!祂自己本身就是三一的上帝,圣父、圣子、圣灵在祂的自有永有里面就是相交相爱的状态。
 
从前我读到这里,理性上知道,一位关系的神造出关系的人,很合理 —— 思考到这里就没有了。可是除了“合理”以外没有别的原因了吗?上帝把我造成一个关系的人,这与我何干呢?
 
我想到:是爱的缘故,是爱我的缘故。祂明明只需要拥有自己三位一体内部自洽自足的爱的关系就够了,为何还要让人也拥有类似的特质?原来祂做事不仅是合理(有理由)的,也是合情(有动机)的。这动机就是爱,祂爱我们,爱到一定将这一份美好无比的特质分享给我们,祂渴望我们也可以经历这一份奇妙!
 
圣经很多地方都讲到神将自己的形象或特质分享给人:
神说:“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、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,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、空中的鸟、地上的牲畜,和全地,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。” (创世记 1:26 和合本)
 
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神;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你们也不可因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。(利未记 11:44 和合本)
 
从今以后,我不在世上,他们却在世上;我往你那里去。圣父啊,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,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。(约翰福音 17:11 和合本)
 
以前在我看来这些都是约束我们的要求:我们要圣洁、要合一等等,是一些我若不遵守就会被惩罚的命令。恐惧驱使我顺服。人类的恐惧与羞耻从伊甸园的亚当开始就成了一个咒诅,直到基督来到,将一切活在罪恶和死亡权势下的人释放。于是,我们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主动将自己献给神,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。我们有选择顺服的自由,不是出于勉强,更不是恐惧,而是因基督活在我们里面而有的爱。 怎能如此,卑微如我竟可以分享至高神尊荣的形象;怎能如此,三一上帝跨越鸿沟来拥抱渺小的我?
 
山雨从亚伯拉罕想拣选